2014年12月5日 星期五

臺北市立麗山國中學生家長會103學年度冷氣小組第2次會議紀錄

臺北市立麗山國中學生家長會103學年度冷氣小組第2次會議紀錄

時間:民國103年11月21日19時00分 地點:1樓家長會辦公室

主席:許兆嘉會長 記錄:歐陽秀幸

出席:小組成員(見簽到)

列席:廖正堅常委

一、主席報告:感謝上屆家長會已將冷氣編列財產清冊,目前列冊124部(除720班級),已在

       雖然過去都能依慣例運作如常,但希望資訊更透明化,能給家長更完善了解冷氣管理

       及基金運作機制,這樣也有助於募款的推動,所以希望在今天能討論通過冷氣基金管理

      辦法的草案,以便送交12.12委員會決議。

 二、提案討論:

提案(一)冷氣基金管理辦法(草案)提請討論。

決議:逐條討論,修正如附件,提交103.12.12委員會議決議。


有關第五條,目前保養維修部分均是由校方協助處理,因此建請學校 日後能對冷氣機

的保養維修紀錄建立檔案,提供家長會知悉。


提案(二)104年更換班級冷氣機及班級電源統一送電管制的改善工程。

說明:目前基金存款約240萬元,考慮於明年更換8年級冷氣,且一併將班級的供電電

源改為校方統一管控,以助未來節約能源環保的落實。

決議:經訪價結果,經費支出恐怕無法同時支應冷氣更換及電源工程,建請於明年經費更

充裕下再來考量。


 三、臨時動議:

 廖正監常委:因為基於預防性保養的概念,所以過去對冷氣機更換的想法是設定一定年限,

待基金足夠,就一次更換全年級。所以99學年已更換9年級,目前7、8年級自96學年裝設至今,

 建議可考慮更換一個年級,依基金累進速度,應該在3年可更換另一年級,再3年議可再更換目前9

年級,這樣可調控3年一次逐步更新的節奏,也可讓未來家長會好掌握進度,若當年金額未能足夠,

亦可以先由家長會費墊支。

 主席裁示:冷氣基金是每年向7年級家長募款一次,在累積幾年達可整年級汰換時進行施作

。因此若經費不足,需等待經費充足後方可進行施作,不可先挪用家長會的每年兩次募款金額,

同樣,冷氣基金為專款專用,家長會也不得挪用冷氣基金做為其他用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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